2)第129章 但是,同样的,法律也不应该对人,做出过高的行为约束_狂徒张三:那个敲锤的,你完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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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种情况,法院二审的时候,或多或少也会参考借鉴一审的审理结果。

  林河要做的,就是让现场的法官知道,马超的行为只是在依法使用自己的防卫权,并不是在与人互殴。

  “既然原告方也认为我的当事人是在行使自己的防卫权,那么就请在场的书记员把视频调到4分20秒的位置!”

  林河冲着现场的书记员说道。

  在经过杨青信的同意后,书记员把视频调到林河想要的位置。

  “停,就是这里,大家注意看。”

  林河大声道:“五个醉汉把马超打倒在地后,依旧没有停止对他的殴打。”

  “依旧是用脚狠踹我的当事人上身和头部,这已经是伤害加剧了吧。”

  “而起,诸位法官请看,其中一人甚至从旁边顺手抄起了一个酒瓶子,朝着马超头上砸去。”“他的行为,从法律上看,已经达成持械伤人的罪名了吧。”

  “面对五名彪形大汉的围殴,我的当事人已经在面临生命威胁,故而,才会做出后来的反击行为!”

  “从这点来判断,我的当事人马超依旧是在行使自己的防卫权!”

  审判席上,杨青信几人对视一眼,也是觉得林河的话有道理。

  面对五人的围殴,对方又动用了凶器,这是要把人往死里揍的节奏啊。

  马超拿刀反击的行为虽然说是有些过激,但也在情理之中。

  “我反对!”

  杜磊站起身,大声说道:“我反对被告方辩护律师的话,我国可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,当事人可以进行拿刀反击!”

  “众所周知,刀具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物品,尤其是在打架斗殴中,一个不慎,将会给对方造成极大的危害,甚至是伤害对方的生命。”

  “而马超选择持刀反击,显然是超出了必要的防卫范畴。”

  “他明明可以选择身旁的桌椅等物品反击,却偏要跑进后厨拿出一把菜刀来,说明他的主观意识上,就是要杀人。”

  “而且这场事故也造成了两死三伤的严重后果,他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!”

  林河见状,微微一笑,问了一个似是而非的问题。

  “请问原告方,你知道我国为什么把酒后驾车规定成危险驾驶罪吗?”

  杜磊微微一愣,随后面色不悦道:“被告律师,这里是法庭,我现在是跟你讨论案情。”

  “不是来跟你探讨法律来的,请你不要说一些和庭审无关的法律知识。”

  林河淡淡一笑,并不在意,自顾自的说道:“众所周知,酒精可以麻痹人类的神经,可以让人的大脑变的异常兴奋。”

  “这也是酒壮怂人胆这句话经常被人挂在嘴边的原因。”

  “正常人喝酒之后,大脑空前兴奋,对身体的控制能力大大降低。”

  “视频之中,五名大汉,也就是身体不受大脑控制的醉汉对一个手无寸铁的进行过殴打。”

  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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