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56章 林律师,我真是受害方啊_狂徒张三:那个敲锤的,你完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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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这个叫做马小亮的犯罪行为是事实。”

  “但是问题来了,这跟我方的当事人有什么关系?”

  “事实上,在这件事情中,朱女士可不是什么受害人,这个称谓只是你们银行单方面赋予她的。”

  “马某盗取银行存款,无论他的行为是盗窃还是职务侵占,他所侵害的,都只是你银行的利益。”

  “这是你们双方的事情,跟朱女士并没有什么关系?”

  “你方之所以想要把朱女士列为受害人,无非是想让朱女士在这件事情中承担责任罢了。”

  “不过,这都是你方主观上的想法,事实上,朱女士可不是什么受害人。”林河说罢,又将目光看向一旁的朱女士道:“朱小姐,你认为自己在这件事情是受害人吗?”

  朱女士也是反应过来,脑袋摇的跟个拨浪鼓似的,急忙道:“不不不,我可不是什么受害人,我只是一名正当的储户,跟银行是有合同关系的。”

  “现在我的存款到期了,我希望他们按照合同办事,把我的钱取出来。”

  方文山:……

  周永杰:……

  这个当事人,也太机智了吧。

  林河摊了摊手道:“看吧,现在案情已经捋清楚了。”

  “我的当事人只希望你们按照合同办事,希望你们尽快归还存款。”

  “至于你们银行说,马某侵害了银行的利益,这个就跟我方没有半点关系了。”

  “你们可以先把朱女士的存款结清,然后等待公安机关破案,追缴赃款,然后补偿你们银行的损失。”

  此话一出,三位法官,包括被告席上的两位,眼珠子都碎了一地。

  我尼玛,这事情还可以这么看?

  不愧是你啊,张三!

  方文山沉默片刻,争辩道:“可是,当时马小亮确实是通过伪造

  朱女士的存款单子,从我们银行取走这笔钱的。”

  “关于这一点,原告律师又怎么解释?”

  林河还未说话,台上的周永杰就先叹了一口气。

  这被告律师,有点勇啊。

  都到这时候了,还敢跟张三掰扯,也不怕自己进去住个几年啊。

  只见林河微微一笑,道:“关于这点,我刚才已经解释过了。”

  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,银保监局是有这么一条规定:取款在五万元以上,可视为大额取款,银行方需要仔细核查取款人的资料信息,并询问用途。”

  “朱女士四百多万的存款从你们银行取出去,而她本人竟然未在现场。”

  “从这一点上来看,你们银行方属于重大过错。”

  “既然过错在你们,干嘛非要将银行的这笔损失记在朱女士头上呢?”

  “要知道,朱女士在银行存的可是人民币,并非是有明显辨识标志的等价物。”

  “通俗来讲,银行的钱都是一样的,你们银行凭什么认为被马某盗取的钱财就一定是朱女士的,而不是别的储户的钱?”

  咚@!

  台上的周永杰也是被林河的辩论方法逗笑了,这张三流批啊!

  他强忍着笑意道:“下面,请被告方根据原告观点作出辩论!”

  闻言,方文山起身道:“可事实上,马小亮的确是通过伪造朱女士的身份信息,从我们银行取走这笔存款的。”

  还不等周永杰发话,就听见林河道:“被告方律师要这么说的话,那么问题的根源又回到之前了。”

  “前面我已经说过,马某之所以能取到这笔钱,完全是你们银行监管不力,没有按照正常流程办事。”

  “如果你们银行能按照银保监局定制的规定办事的话,犯罪分子马某也不能将钱取出。”

  “所以说呢,这事依旧是你们银行的责任,跟我的当事人朱女士没有任何关系。”

  “既然过错方在你们,又怎么能让朱女士为此担责呢?”

  “无论是马某取走存款,还是你们银行的损失,这都跟朱女士没有关系。”

  “因此,对于你方的观点,通过警方追缴赃款的方式偿还朱女士的存款,这一点是十分不合理的。”

  “因此,我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方,也就是江城银行按照合同办事,立即归还我当事人的存款以及利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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