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64章 怎么可能是他?_狂徒张三:那个敲锤的,你完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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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。下班时候,张炫迈应约而来,三人一同下楼吃饭。

  本来,以古小天的意思,第一次请心目中的偶像吃饭,应该找一家上档次的饭店。

  林河听了之后,直接拒绝了。

  古小天给自己做助理,工资虽然不低,但平日里都是靠这点工资生活呢。

  要真是一顿饭干掉他上千块,林河都觉得有些于心不忍。

  还不待古小天再次说话,林河就带着二人直接去了上次那家干锅鸭头。

  好吃不贵,经济实惠,再点上两瓶雪花,当真是惬意极了。

  ……

  很快,就到了常遇春案的开庭日期。

  上午,林河几乎是掐着时间点来到法院的。

  到了法院,跟常遇春汇合之后,便是直接带着他进了法庭。

  法庭上,林河眼眸微闭,安静等待着开庭。

  九点钟,三位法官进场。

  主审法官徐建青扫视全场

  ,只是觉得被告席上那个年轻人有些熟悉。

  不过由于林河并未睁眼,而且是微微勾头,徐建青没有看清楚他的五官,所以也并没有太当回事。

  咚!

  徐建青朗声道:“下面我宣布,原告郑浩诉被告常遇春故意伤害一案,现在正式开庭审理。”

  “下面,就请原告方根据已经发生的事实,并作出控诉。”

  由于常遇春两人都在法院提交了诉状立案,而且被告又都是对方的名字,所以法庭就作并案处理了。

  所以,今天的庭审为郑浩诉常遇春,常遇春这个立案人理所当然的变成了被告。

  原告席上,身材矮小的中年人起身,道:“法官大人,在2022年6月6日,中午1时许。”

  “我的当事人正在福西路上卖切糕,而被告毫无预兆的从一辆黑色小轿车里冲出来。”

  “然后,不由分说的对我的当事人进行殴打,将我的当事人郑浩6根肋骨打断,已经造成了轻伤的结果。”

  “被告人此举,已经触犯了刑法二百三十四条: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”

  “故此,我方请求以故意伤害罪严判对方。”

  “并要求对方支付郑浩医疗费,营养费,误工费……合计十二万元。”

  咚!

  徐建青一锤子敲下,随后道:“下面,请被告方作出抗辩。”

  林河缓缓睁开眼睛,咧开嘴,冲着台上的三位法官笑了笑。

  卧槽!

  卧槽

  卧槽

  他这一笑可不要紧,瞬间就把三位法官同志给惊呆了。

  怎么是他?

  怎么会是他?

  怎么可能是他?

  三位法官对视一眼,皆是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一抹凝重。

  今天这场庭审,可是丝毫大意不得啊。

  无它,只是因为被告席上坐着的那位。

  特别是主审法官徐建青,他这会都感觉腿肚子都是有些发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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