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六十三章 罗素VS狄格_哥布林圣母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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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蠢人。

  比不学无术者,还更加愚蠢一万倍的是,学而无术者。

  学习是记忆和思考的总称,然而绝大多数人都省略了后面的步骤,不分是非,不明对错,臣服权威,恐惧主流,是被融合进黏稠人类血肉海洋的无知肉瘤。

  愚蠢的畸形肉团加工厂流水线批发产物,他们除了和自己外表相似,实际上根本就是两个物种,虽然都是同样的有机物,但他们只是浑浑噩噩的,蠕动度日。

  人总喜欢提及价值观,殊不知,衡定价格的并非自身,是外物,是沾黏闷热拥挤出汗肿胀瘙痒恶心眩晕的人类洪流。

  人道,是愚蠢,怯懦,自作聪明的混合物。

  人们并不具备谈及价值的资格,不配,因为其本身就没有价值可言。

  渴求真理。

  但却在流逝的时光间。

  每一个孤独的瞬息间,

  化为一抔黄土长眠。

  这就是人类的宿命。

  尽管和命运抗衡是一件愚蠢莫及的事,但只要能拥抱世界,那和拥抱得笨拙又有什么关系呢?

  “就这种程度吗?太让我失望了。”

  火星四溅,锋刃发烫。

  那柄刺剑,如黑夜生电,缝纫机般的恐怖出剑速度,刺剑的破空声,宛如负荷超频的打印机,令招架的狄格吃力无比。

  刺啦……

  贯穿皮肤,刺入肌肉,钻出红浆,狄格的甲胄如同破布,不堪一击。

  “wue……眼镜杂碎……近视贱人……”

  狄格吃痛,扭曲着面容,没想到这斯文败类居然如此强力。

  刺啦……

  深入骨髓,洞穿肺腑,鲜血狂涌,狄格节节败退,完全不是对手,身上爆开的一处处血洞,绽放出一朵朵美艳的鲜血之花,

  黛芙妮听说过罗素的故事,成为伯爵前的故事,他作为奴隶被卖进角斗场的故事。

  他远远不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学士,尽管他的确也是,但更多的是,一头狡猾嗜血的搏斗怪兽。

  拧下双头炎狮的脑袋,扯出巨灵魔猿的心脏,生撕魔兽,汲血食肉。

  与他搏斗的角斗士,罗素只需暂避锋芒,观察其战斗方式,随后砍下头颅,滚地十米。

  猎头人,贵族这样称呼他。

  力量,智慧,无可挑剔。

  开国以来,第一个,被授予贵族勋章的奴隶,那就是罗素。

  “不错!不错!就是这种架势!”

  狄格渐入佳境,身体的伤势尽数愈合,缓慢的,他从一个任人宰割的战斗白痴,拥有了一些肌肉记忆。

  猪猡。

  在牲畜管理上,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就是两点一线,流出饲料的满溢石槽,布满污浊的恶秽泥地,猪猡大抵如此。

  在人类社会中,一个主流的人也必须遵守两点一线,同类拥堵的学校单位,一成不变的普通家庭,人类大抵如此。

  猪猡于饲料。

  人类于社会认同感。

  他们一生的种种努力,只是让为了周遭的人对其满意,为了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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