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75 百花成坑_我的军犬我的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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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要呀——!!!

  席维泪流满面,扑上去抱住大狗的大腿,“哥,我错了哥,你好威武,好神勇,好刚强,好霸气,好男子汉,哥你的毛毛最威风了,没有了它们不成哇。”

  大狗不理他,执着地往门外走,席维也死不撒手。于是,在众多警员惊讶的目光中,一条硕大的毛团狗,拖着一个强健的大男人,在地上蹭出明亮的尾迹,蜿蜒消失在大门外。

  哎,这年头,特立独行不在意他人目光,甚至以行为艺术为乐的人,越来越多了。

  警员们耸耸肩,心想跟这一人一狗组合比起来,那些装X扮酷的黑西装特工,简直弱爆了。

  “哥,鬃毛是男子汉的象征哦,你看雄狮就是最好的例证,人类当中,审美观也是如此,电视电影里面一想表现雄壮的大男人,那必须得有络腮胡哇,没这个的,就是小白脸一枚,当不了大英雄的,对对,黄先生版的乔帮主看过吧,多威猛!”

  一路被拖着,席维一路喋喋不休,搜肠刮肚想出无数理由来劝阻狗哥的灾难性|行为。

  狗哥的毛毛,不是它一条狗的财产,他在这上面付出的努力,不知比大狗多了多少,现在怎么能因为狗哥的错误认识,就将过去的辛勤劳动成果统统破坏殆尽呢?

  洗脑,必须给他哥洗脑,一定要发挥唐和尚的功力,用大杀器语言攻势,推倒狗哥,彻底根除它的不正确思想。

  于是,席维说啊说,说啊说,大狗走啊走,走啊走,出了电梯,出了酒店庭院,上了山坡,穿过树林,将无数人好奇的目光甩在身后。

  等大狗终于停下脚步的时候,席维的舌头已经木了,他喘了口气,忽然有些奇怪。

  剃毛的话,不是应该去宠物美容店吗?这里已经是远离繁华大道比较偏僻的所在了,虽然风景秀丽,但也不像是有美容店开设的地方。

  “到这里做什么?”席维问。

  大狗半眯眼睛,轻轻抽动鼻尖,气味。

  哦,原来不是要去美容店,看来自己的唐和尚攻势起作用了,席维十分有成就感。

  不过,气味,是指凶案现场那里的气味吗?

  果然不愧是狗哥,别的狗狗都闻不出来,它却已经找到线索了啊。

  大狗轻轻摇头,也不算找到线索,只是觉得很不对劲。

  “哪里奇怪?”

  那个房间中,气味已经十分混杂,因为有好多人来来去去,还有各种采集证据时用的化学制剂。所以一般狗都会倾向于将焦点集中在被害者身上,可是,按照常理来说,已经剩下了骨骼的被害人体味,与他生前遗留在衣物和随身用品上的味道,并不一样。

  席维抬手闻了闻自己,确实如此,一般情况下,通常意义上的人体气味,由毛囊汗腺主宰。

  骨头上面并没有产生特殊体味的器官,它们带有的,应该是筋膜血液肌肉脂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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