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六十九章 人和_唐朝工科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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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有的,用了不少水泥。

  原先修建的归降城、受降城因为军事上的意义不再存在,逐渐就变成了薛州境内的两个畜牧中心,其中归降城主营屠宰和制革,受降城主要功用是分选饲料。

  至于薛州治所,则是迁徙到了狼山附近,朝廷特意赐名狼山县。

  狼山县别看小,城市人口数量比一般的中原县城还要多,一万两千多的城市居民,按照中原传统来计算,差不多是两千四百多户。

  其中有不少的一部分,是匈奴遗民,也就是呼延部。

  只是居住在狼山县的匈奴人,其主要工作却是种地,“天竺黍”最早就是呼延部通过贸易,从天竺带过来的。

  薛州刺史薛不弃得知前右武卫大将军史大奈之子,居然搞到了丰州的碱面场,便来了精神。

  原本京兆韦氏暗中控制丰州这一出碱面场的时候,薛不弃根本没机会和碱面场打交道。

  他既不能做中间商,也不能做承销商,甚至连做个买家……京兆韦氏也没打算卖给他。

  原因很简单,京兆韦氏在直隶近畿和关中地区,本身就有大量的自销市场在,碱面场每年制作的那点碱面,自己都不够用,又怎么可能卖给薛不弃呢?

  而随着磨面技术的进一步升级,小麦种植面积的进一步增加,但凡家有余财的,都愿意吃口感更好的面食。

  饮食习惯的改变,又进一步促进着碱蒿子的种植规模,以及碱面的产量。

  但这根薛不弃关系不大,他在狼山附近的几个荒原,也有碱蒿子种植,可销路主要是散单,反而是丝路上赚头更大。

  对薛不弃而言,能够从近在眼前的丰州赚钱,又何必舍近求远?

  最重要的是,管理碱面场主要靠堆人力,一个大型碱面场的劳动力数量是相当丰富的,这就导致每天的粮食消耗不低。

  薛不弃既想出口劳动力到丰州各个碱面场,又想把粮食也卖过去。

  在河套地区,薛不弃以前可能没辙,但现在他还真是粮食大户。

  究其原因,就在匈奴人种植的“天竺黍”上。

  大河工坊有农官把“天竺黍”做了标本之后,送到了武汉。

  老张看到“天竺黍”之后,才知道这玩意儿居然是高粱。非法穿越以来,老张真就没见过粮食用高粱,不能当粮食吃的高粱,倒是见过不少。

  原本老张还寻思着,社稷的稷就是高粱,结果去了长安之后才知道,稷是糜子,就是非粘性的黄米。在武汉认识曹宪之后,曹老爷子告诉他,糜子还能写作穄。

  这就很形象了。

  后来进口“卡瓦哈”也就是咖啡的时候,又陆续弄过来五种高粱种,加上天竺所产的三种高粱种,贞观朝仅高粱品种就有八种。

  或许是歪打正着,反正薛州匈奴人种植的高粱,亩产虽然没有一石,但广种薄收的成活率相当可观,这就让薛州每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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